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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杨 薇)8月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75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及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免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发布《宁夏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并首次明确强制措施的合理性要求和标准,将执法裁量因素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实践的“不敢减免、不会减免”问题,使执法人员照单处罚、于法有据,有效避免“类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特别对新技术、新业态领域经营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发展。同时,着眼合法合规和合情合理并重,加强对轻微违法行为主体的督促、引导和规范。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标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并对2022年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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